【摘要】 目的 探讨对妊娠期梅毒患者采取临床干预对妊娠结局的影响,为妊娠期梅毒孕妇的临床治疗提供参考。 方法 选取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本院收治的90例妊娠期梅毒孕妇,根据其临床干预的时间,首次筛查时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(RPR)的滴度及孕期梅毒治疗情况进行分组,并对其妊娠结局进行比较。 结果 妊娠期梅毒患者孕20周前(65例)和孕20周后(15例)进行临床干预,不良妊娠结局(流产、早产、死胎死产、先天梅毒等)发生率分别是3.08%和20%,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(χ2 = 7. 521、P = 0.012)。90例梅毒孕妇根据孕期治疗情况,分为规范治疗组(60例)、不规范治疗组(20例)和未治疗组(10例),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分别为1.67%(1/60)、20%(4/20)、60%(6/10),三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(χ2 = 13.863、P = 0.001);80例采取临床干预的妊娠期梅毒孕妇根据首次筛查时RPR滴度分为≤ 1︰4(66例)和≥ 1︰8(14例)两组,RPR滴度≤ 1︰4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为1.52%(1/66),显著低于RPR滴度≥ 1︰8组的孕妇不良结局发生率28.57%(4/14),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(χ2 = 8.102、P = 0.011)。 结论 对妊娠期梅毒患者的早期诊断、规范性治疗,可显著改善妊娠结局,提高出生人口质量。
|